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叮叮昨天在家平靜地離去了。走的時候,我在她身邊撫摸着她。她挨了個多星期最辛苦的日子,還要等到我過來才走。貓,實在比想像中的堅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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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這個博取名「Rejuvenation」,是四年半前的事。那是要鼓勵自己,心情要年輕點。正確點說,是要學習怎樣生活。不是甚麼品味不品味,而是那一刻,我發現原來自己不曾懂生活過。
直至到七月,我認識了毛毛和叮叮兩姊妹。第一次見她們,她們都怕得瑟縮在枱底和紙皮箱邊。她們要很快的找尋新人家。於是,我毅然決定離家自住,過新的生活。這個決定,影響了很多人,媽媽更是憂愁得要命。
但這個決定,不單是學習了獨立,而是真正學習和人相處。
毛毛和叮叮是很難相處的貓,因為她們都很害怕。她們不愛玩,正確點說,是不愛和人玩耍。她們愛睡在櫃頂和床底。到後來,我看電視,她們會坐隔鄰的梳化。到再後來,她們會睡在床的角落。
我學會怎樣取得別人信任。這,不是靠言語賺來的。
我也學會怎樣去愛自己和愛別人。那不一定是講條件的,更不是與生俱來的天賦。
我相信沒有這些改變,不會有今天的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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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從不獻媚、毫不俾面的叮叮,每晚都在分睡我的床,那是另一個故事。
妹妹毛毛日頭愛坐窗台曬太陽,惡小姐一名,心情好與不好都是呼呼喝喝的。相反,叮叮喜歡收埋自己,大白天會打開衣櫃,走進去裏面睡午覺。即使你整天在家,她也只會在晚間露面。
直至後來,不知怎的,她每晚都要嚷着入房找人陪。真的沒想過,一開始要把所有人都避開的惡貓,怎麼會這樣黏人。就這樣,她成為每晚陪睡的女人,也是大婆。後來臨臨頂盡也只是二奶。而這個大婆,還很有生活規律,每天凌晨五時會在門口喵喵叫。門打開,聽到出面一輪貓砂的聲音,她就會自己走回來,我就會從床上再起來,把門關上。每天如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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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者,叮叮一直都沒有貓床,因為她睡在我的大床上。日頭會把她趕出廳,夜晚會叫她去睡。
直至年半前,她也得了腎衰竭。幾天間察覺她食慾不振,早上起床,還發現她在床上好像站不穩。貓,是不會這樣的。由於毛毛得病時太嚴重,病了半年就走了,而早期腎衰竭又很難發現,於是急急前了假,帶她去看醫生。
怎料,也是一樣。當然,她沒有毛毛那麼嚴重要住院。
叮叮於是吃腎病的貓糧,亦因此不用再出廳了。於是她整天擺佔着大床,不用跟外頭兩個小子:緣緣和希希搶地方。她成了皇后。
皇后,有皇后的架子。雖然她的房間應有盡有,吃的、喝的、拉的,都在房間,但她每天都要出外走走,巡視一下她的國度,也要和她的子民(上述兩頭小子)打個招呼,互相呼喝叫罵一返(叮叮從來不是親善大使)。之後,她又會回到自己的皇座去。
直至到後來,她也少出來活動。睡得香,在貓很普遍。在叮叮身上,要到近些日子才見到。要一隻貓覺得有安全感,下的功夫何其大。人,又當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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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上星期一,叮叮最後一次在大床上睡,也是如常,臨臨挨在右邊,叮叮就要霸左邊。]
最後的日子,見到她又努力跳上大床,到最後連站的氣力也沒有。臨臨見到她哭了幾次。只是,我做不到自己帶她走。雖然自私,但,我想皇后在她自己的皇座中離開,而不是冷冰冰的躺在白光管底下的房間中走。我沒有那個勇氣。 月女金
她在床上折騰了幾天,我只好餵她喝,轉轉身,抺抺毛。週末早上,請了病假在家,但怎也不能回睡,就到外面再和叮叮談談,摸摸她。她叮手叮腳,又要轉身,以為尿濕了,不過甚麼味道。反正是這樣舒服,就好了,想着下午再給她洗個澡還是甚麼。結果,十多分鐘,她就在貓籃上,離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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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邦說,這是一個時代的終結。
毛毛和叮叮,雖然只是兩頭小貓,但串連起很多人的生活。而我,不單掛念她們,也常想着由開初認識她們,到今日的我,為這四年多的轉變吃驚。我常笑說,能夠娶到老婆,叮叮是功不可沒的,因為如果老婆當日遇件的,是四年半前的我,我想她會掉頭走了!一個不懂愛自己的人,談何去愛別人?貓兒向來都愛自己,即或他們不會用言語表達,他們卻非常顧惜自己。貓兒也可以愛人,即或他們不會用言語表達,但他們卻令人深深地感受到。
叮叮等我起來摸摸,像每晚半夜在我身上把我弄醒,把頭用力擦在我身上的一樣,這樣,她才自己上路去找毛毛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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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這裏的最後一篇。這裏記載了我的生活,這亦是最好的終結。
這是一條中二級的作文題目一,我們在噗浪中嘻哈了一輪,還抵不住了技癢,來了這麼的一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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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到一件遺失了很久的旗袍。我沒有打算保留它,尚且這不是我可以決定吧?那是他們為造的我第一套旗袍。之前的一件,是姊姊們都穿過的,叉開得高,連跑步也可以。在那跑跑跳跳的年紀,旗袍也畢竟只是件衣裳。
一切轉變,就是從這件艷紅而低叉的旗袍開始。穿在身上,走路只能小步小步走,就像戲台上的青衣,腳跟與腳尖分不開。還要有不着地的鞋底,站着也失去平衡。那時,沒有人說為甚麼要婀娜多姿。唱戲的人,騷手弄姿,她們輕輕的劍指,右手收回水袖,輕輕一笑,就能博得坐上客歡笑。我為甚麼不能像她們那樣,而要穿得這麼緊緻?
「因為,你和他們不同。」姊姊總是說。這紅旗袍,就和樑上的燈一樣。姊姊沒有為我有新衣裳高興,我記得她們的容貌,和她們叮囑的一句,妹兒要緊強呀。
老鴇給我的新旗袍,要從我身上練儀態。我以為,儀態是因為穿了這件衣服而來。直至那命中注定的一天,旗袍落紅而去,我躺着,在那紅得像血的紗帳中飲泣。
原來,儀態還不是最有價值。這旗袍和我一樣,再也沒有價值。我沒有打算保留它,因為我已經失去了幸福的時光。沒有了旗袍,我已經跑不動、跳不高。
這個多月實在太黑仔。中西醫看好幾遍,兩貓看了三次醫生。餵藥器不見了,香氛用幾天就機壞了,六盞燈膽燒淨兩盞,沙煲煲裂了,耳機線割斷了……
一切一切,好像從不見了結婚介指而起。那是農暦新年前的某天。是的,新年拜年大家也看不見我戴介指的。因為,我不見了!
是晚在電腦面前死衝爛衝趕稿,忽然感到地氈下有異物。這不是奇事,因為貓咪都喜歡把東西收進去。所以我會經常揭起它去吸、去抹,和拾起那些頂住屁股的東西…….
我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:
竟然找到了!瘋狂找的時候,永遠找不到。不去找的時候,就會出現。不要問我為何會在那兒,我們找了同一個地方好幾遍了!
感謝老婆的大量。她可沒有生甚麼氣,或許那是意料中事:這樣大慒的人,不見東西,很平常吧?

和太太去聽四重奏音樂會,開場的,是史曼諾夫斯基的第二四重奏。
「這真的是一首平庸的作品。」我心裏想。平庸?你聽到這幾下突如其來的強音嗎?就像天外墜下的音符,寫得大膽。平庸?你聽到那些緊緊交纏的聲部嗎?它們不單止一環緊扣一環,而且還把心靈扭得緊緊的。那是波蘭民族天生的哀號和忿慨,那可不是無病呻吟。
不過,為甚麼,為甚麼這不能成為偉大的作品?為甚麼巴托的四重奏成為典堂巨著,史曼諾夫斯基的卻遺留在歷史洪流之中?為甚麼史曼諾夫斯基總是沒有人認識?
心裏嘆息一聲:我也就是這種平庸。不錯,裏面有很多仔細咀嚼的東西,可是欠缺了成為偉大的元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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唸完作曲之後,我面臨的是繼續讀書還是工作的分岔口。心裏最想的,是往外面見見世界。學院的視野,有時真的狹窄得驚人,更惶論說讀音樂了,一日埋首在音符裏頭,欠了的,正是待人處事的智慧。心裏定了方向,但仍會找個 fallback。於是我報了音樂理論的研究生。
題目,是史曼諾夫斯基的音樂。那大概是八年前的這個時候吧。
聽史曼諾夫斯基最深印象的,是他的《聖母悼歌》。在二十世紀初的音樂,少有着他所寫的灰暗和悲傷,仿佛那是預視着波蘭民族個多世紀後的悲慘命運一般。那是心底的哀鳴。
之前提交過巴托的論文,還覺得有點獨到的見解。不過,巴托太多人做吧?要做的,要找個冷門一點。所以,我私底下和教授討論過這位波蘭作曲家,大概有可為的。
結果,研究院收了我,我也往外跑去工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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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年過去,究竟,「我想成為一個甚麼樣的人?」像蕭邦般偉大的,還是史曼諾夫斯基般的,有為的鋼琴家及作曲家,卻不是一個偉人?
一邊聽史曼諾夫斯基,一邊掂記這個看似很傻的選擇題。很久以前我已經回答過一遍:蕭邦,是一個淒涼的人。我還不想做一個孤單、偉大的人。
但,近來令我揪心的,是令一個人成為卓越的元素,在自己身上依然缺乏。
實在太多例子了吧…
看來,往後的日子,還要加把勁。
個多月前,我離開了工作了兩年多的灣仔。最後兩個星期,farewell 飯排得密麻麻。但我刻意預留一天空檔,去了我每天都去的茶餐廳,多吃一頓飯。
每天午飯,我都總會自己一人前來這裏。在辦公室裏,和同事關係自問不俗,但午飯我卻一直都自閉。更何況,天時暑熱坐在街上吃飯,理應沒有人會願意一起來。
餐廳沒有冷氣嗎?不是。其實全餐廳就有這麼一張枱在外面。外面的兩個食客,可以抽抽煙,通常我會一個人在這裏發呆。整個灣仔都是擠逼的,要找個空間安坐,其實很難。我就是不怕熱、不怕煙,要坐騎樓底雅座。
回望着舊式市集,熙來攘往,叫賣聲此起彼落。試問香港還有甚麼地方有這種味道?
沒有太多人來過分享我這個小天地。來過的,只有兩位幸運兒。其中一位,就是朱總。結果那天,我們就吹出新 blog 來。
至於另一位,是公司一位好奇的同事,無論如何要跟着來看看如何的地茂。
呷着冰凍的大可樂,拿着手中的電話上上網,這是我從工作中逃跑掉的淒身地。現在最掂念的,未必是公司玻璃窗外的維港景緻,而是這濕漉漉地上,放着一桌兩椅,在大牛角風扇底下的一個小時。
錄得很爛,花了很多心機弄起交貨,起碼都應該可以當個騙子。
可以聽聽錄音的成果(即是片不是我拍的啦)。
很多人聽了之後,覺得朱總和中大合唱團的演繹很兇。我其實很愛這種個性演繹,正如朱總份人:「我係好 X 愛你嘛!」
廣告:其餘中大合唱團音樂會的影片,可查看 Youtube Channel。
昌爺說《貓》「成功」的行銷,似乎只是將觀眾帶進場,艱深的劇情卻置之不理:
發現自己不懂文本,是不是更應該嘗試去弄懂?我嘗試找資料,想看看有沒有任何中文的書或網站能給我一個解讀,很可惜地找不到。其實很多觀眾會不會都是不懂裝懂,被成功的 marketing 技倆騙了進場(e.g. 這是百老匯史上最長壽的音樂劇,一齣你一生人不可不看的巨著),以至看了一場不懂的演出,但卻因為買了貴價票,自欺欺人地說很精采?
工作上我經常被要求「諗 catchphrase」。意思是說:要怎樣用一兩句的說話,吸引到別人買票進場。一句說話,幾乎為音樂會定了調,還要將音樂、演奏者的質素都說出來。邊緣聽眾,或許會因為這句說話而買票進場。
《貓》可能可以。古典音樂會,我倒很質疑。尤其是,當那些質素,並不能用一兩說話來概括。
舉個例說,我怎樣去形容一場布拉姆斯鋼琴四重奏音樂會?撇開演奏者不理的話,這些都有可能:
- 挑戰極限 一晚欣賞全套布拉姆斯鋼琴四重奏
- 盪氣迴腸 感人至深 布拉姆斯拿槍指著自己的巨著
- 鋼琴四重奏的經典 一生不能不聽的室樂
我想,大家有更多可能說下去。問題是,我怎能用一句說話,說明我對布拉姆斯的鍾愛?也有一句甚麼說話,可以吸引到別人,去看布拉姆斯?
這個情況,是刻意地弄得困難的。記得當年包裝 Joanna MacGregor 時,和朱振威討論了一陣子。他說,讀者對人易產生感覺,即使在表演之時,表演者比作曲家更易吸引人。所以,他著我先從 Joanna 著手,然後才說梅湘。
而以上例子,正是沒有了演奏者面目時,我可能遇到的難題。我在《大公報》的文章約略說過,古典音樂家很多時缺乏個性,或許是說,他們的個性,並不呈現在外表和性格上,而是呈現在音樂之上。我們可以說他和他彈布拉姆斯的分別,但我說不出他們作為一個人有甚麼吸引之處。
更重要的,是總有人像我一般,吸引我的不是樂手,而是音樂本身。我著迷於布拉姆斯,我管他甚麼人來拉,有這個 programme 的我就會去。因為那是難得現場一聽的。
古典音樂,不是一兩句就能叫人來。叫得人來,也只滿足了一場音樂會的票房而已。之後呢?更何況,亦最嚴重的,是現在的年青人,已經對藝術有自己的喜好和選擇。我們會追逐自己喜愛的音樂,自己喜愛的品味。其他的,機緣巧合的話會有機會去,不是的話,我們大概一屑不顧。
我們要做的,不單是一兩句說話,叫人聽古典音樂。我們要做的,是要培養興趣。那是真正困難的,但若果不是,其實之後也沒有人為音樂而聽音樂會。我們可以找到很多人去為了表現自己身份而去喝紅酒,但真正愛酒的人,又有幾人?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