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鐵站的《魔笛》

前陣子我寫過有關演出場地的可能性,除了文化中心大會堂,大可有其他可能性。其實外國的例子的確千奇百怪,兵器庫發電廠都只是其中一二。

現正在德國柏林上演的,是在地鐵站內演的《魔笛》。

地點叫德國聯邦議會站,所以相片中會見到 Bundestag 的站牌。整個月台都是表演區,就連路軌也是。

由於這個站尚未啟用,所以表演者可以盡用車站的每個設施。單看相片已知這是很摩登的製作,而對白和部份歌詞更修改配合地鐵站這個主題。Singspiel 的對白,本來就是具彈性的。所以,熟悉的角色,都以不同的現代人身份登場。

據說歌劇除可購票欣賞外,還可以一小時前排隊,部份背台位可供免費入座。


坦白說,演出場地可以有很多變化。昌回應了之前的文章,其中提及了不同的可能:

澳門這類的演出比較多。有一年去澳門藝術節,其中一個 drama 是在棄置的越南難民營搞的,正因為棄置,佢地甚至可以在場地放火燒屋,(當然是最後一幕,之後會滅火),效果真係好好。也有墨西哥來的踩高蹺,就在普通一個藍球場表演。大三巴演出固然很多,旁邊的盧氏大宅也可以表演。

也試過聽 IVE 的同學講一個香港的 band show ,就在工廠大廈裏表演,叫做 band 房,其實連基本隔音都冇,只不過是租一個貨倉,貪佢夜晚再嘈都冇人投訴。

其實,只要有可出租的空間,理論上任何地方都可表演。問題是,當主辦者要攪一個大節目:或音樂、或戲劇,就是會考慮場地的因素。場地能否吸引下班一族,甚至達官貴人?因為他們花得起錢,那就不愁賣票了。場地能否攪酒會?因為贊助商會邀請他們的達官貴人一起來。這也是錢和面子的考慮。

當然,我說的只是「大節目」,那些預算動輒幾十皮的,兵行險著在另類場所攪音樂會,機會便較低了。不過,我們看見的是古典音樂而言,場地還是少的,起碼我們沒有人敢像 Spannungen 一樣,在工廠攪音樂會。至於商場嘛,香港多的是;不過我想他們的企圖,似乎是增加人流多過想真正想攪藝術吧。

連結:

Photo Credit: Olivia Wia


題外話:前幾天走過時代廣場地下的廣場,看到兩班人在圍欄中表演。那即是商場主辦的吧。這個廣場,就是那個所謂「公眾空間」討論的引發點,結果大量的人走到那裏行為藝術一番。管理公司既然名不正言不順驅趕他們,不如自己攪。但結果卻真的肉酸得很:一邊的人在跳舞,轟隆的音樂十幾呎外,就是三位彈古箏吹笙的中樂手。那幾支弱雞的咪高峰,只是將音樂放大了少許給前面幾個人聽。藝術,只是淪為罷地盤的工具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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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4-26 網摘

費雷茲 (Juan Diego Flórez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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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天寫了一些關於《六尺風雲》的片頭,向來覺這是一部懾人傑作。

最教人震憾的是片頭的吸引力,原來是經歷一番別出心裁的設計。先音樂、後影畫。就是因為沒有前設,監製和行政的人,任由片頭的創作人天馬行空,讓他們的意念馳騁。上頭要決定的,就是接納、還是拒絕那些意念。他們抗拒去提供意念和意見,完全放手讓創作人員去做。

在這裏,我認為他們完全信任和尊重創作人,並且信任他們的專業,而沒有在旁多加意見。這是我工作了這麼多年沒有遇到的。

我見過的,大都是上頭人員在設計上諸多意見。當然,我們有喜惡,也有對設計成品的要求。不過,我見到的,大都要求對作品的細意粉飾,甚至是畫蛇添足。最好的是他們懂得怎樣去做;可是我遇見的,大多只懂意見和批評。莫說要他們埋手做,最啼笑皆非的,就是一些基本的技術都攪亂。

當然,合作過的創作者,或許都不是一流,交行貨的亦大有人在。可是,有時我卻認為,當有心有力的設計者,花的心思被人評得一文不值,被人左改右改,他還有甚麼理由去執著於細節?那又會有甚麼新鮮意念可言?

我認為做行政的,要尊重創作者。起碼,尊重他們的意念,鼓勵他們執著於細節,而且相信他們有眼睛去判斷美與不美。我會告訴他們我想要的,就由他們幫我做出來。做得不好的,或許和他們講我的感覺,而不是從技術層面去講:我想他們比我專業。

連結:
Six Feet Under: Opening Title — HBO 的介紹,另有高解像度版下載。我看過的是 DVD 中的製作花絮,看著他們由草稿到完成,更感震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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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fedinburg.jpg

(via The Rest is Noise)


後記:此圖出自三藩市交響樂團的 blog,攝於愛丁堡藝術節。Poster 中只有第一首樂曲是正確的,其餘全都錯了。